11月24日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聯合發布公告
2026年1月1日起將調整
云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繳費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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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關于調整云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繳費檔次的公告
2025第19號
全省廣大城鄉居民: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標準常態化調整機制的通知》(云人社發〔2022〕29號)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云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云人社發〔2023〕27號)的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云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標準調整為300元/年,財政補貼35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高繳費檔次標準調整為10000元/年。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
2025年11月24日
編輯:譚晶晶
審核:曹旭東

